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招摇撞骗罪刑罚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招摇撞骗罪刑罚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招摇撞骗罪刑罚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5)犯罪目的的不同。
  
  招摇撞骗罪在法律中的处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招摇撞骗罪的犯罪事实认定上,应当与诈骗罪进行区分,并且由于两罪是构成法条竞合的,所以需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罚,具体情况下由司法机关在对相关证据进行认定后作出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的目的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的目的是什么?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的目的是核查审理的流程是否符合规定,发现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促进办案单位规范执法行......


·中国人民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国人民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中国人民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中国人民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能否缓刑?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能否缓刑?一、交通肇事逃逸赔偿能否缓刑?能,但是必须有受害人的谅解,以及具有相应的自首情节。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能否判缓刑要......


·一、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区别有哪些?
      一、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区别有哪些?1、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
      债权债务转让重组有什么区别?一、债权债务转让重组的区别债务重组一般是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时候和债权人协商改变还款的金额和方式,债权债务转让是......


·海口外嫁女征地补偿有没有?
      海口外嫁女征地补偿有没有?一、海口外嫁女征地补偿是否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坊子区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
      坊子区属于山东潍坊市的东南部,属于山东省潍坊市的市辖区,近日来坊子区的各行政机关在官网上公布了事关民生的一些相关信息,坊子区当地的市民们想要......


·监理公司分公司可以签监理合同吗
      监理公司分公司可以签监理合同吗?是可以的,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指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在具备哪些要......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一、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工程结算书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的格式,工程结算书、竣工图、施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