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店面转让合同对方违约应该怎样赔偿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店面转让合同对方违约应该怎样赔偿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店铺转让合同后,一方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形时,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实际违约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时,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就是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又叫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所作的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甚至因交付的产品有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不完全履行又叫不完全给付,是指债务人虽然以完全给付的意思为给付,但给付不符合债务本旨。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如《担保法》第49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而未告知抵押权人或受让人的,其转让行为无效。”违约情况对当事人合法情况进行书写,相关的受害人员应积极的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有利于我国的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审理。判处这类违法人员进行相关的处罚,保护这类受害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犯罪预备和犯罪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犯罪的关系是什么一、犯罪预备和犯罪的关系是什么?犯罪预备和犯罪的关系是犯罪预备属于犯罪,是犯罪的表现形式之一,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


·投案自首悔过认错还会判刑吗
      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在面对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往往会调查其是否有自首情节来预判其量刑。在刑侦法律节目中,也往往会报道嫌疑人的亲友劝说嫌疑人去公安......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顺序是否有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顺序是否有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顺序是没有规定的,因为我国法律上并不允许民众个人申请破产,债务偿还顺序问题有夫妻两个人自己根......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法庭辩论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法庭辩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


·物权法遗失物加工有何规定?
      物权法遗失物加工有何规定?当我们在外面粗心大意丢下自己的东西后被别人捡走时,这样东西就被称作遗失物了,如果这个遗失物是个比较贵重的物品的话,......


·犯抢夺罪会被判多少年?
      一、抢夺罪会被判多少年《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条款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条款有哪些规定我国对建筑施工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因为它时刻关联着人们的生活出行,如果出现工程质量的现象,相关的施工单位不仅要......


·家庭纠纷造成轻伤可以不立案?
      家庭纠纷造成轻伤可以不立案?家庭纠纷造成轻伤可以不立案,但是前提必须是属于没有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轻伤的只要是报警了就可以立案,不立案的话一般......


·借他人车辆交通事故中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借他人车辆交通事故中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一、借他人车辆交通事故中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借他人使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


·双休日安排加班怎么调休
      双休日安排加班怎么调休1、周末加班调休是一天调一天的,按规定也是可以优先调休的,如果不能调休要支付二倍工资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


·取保候审算羁押时间吗 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是怎样的
      为了更好的对刑事案件调查取证,司法工作人员可能会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就包括了取保候审、刑事拘留、逮捕等等。同属于刑事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