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婚丈夫去世遗产分割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二、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因此,符合上述情形,即可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在此情况下,继子女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在分割遗产的这件事情上不需要考虑是二婚还是头婚,另外,再婚期间。可能和丈夫存储的还有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时候既不是说由妻子一个人独占所有的财产,也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丈夫的个人遗产分割了,要先鉴定遗产的数值。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法有限合伙的优势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有限合伙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之前存在的无限公司向比较,公司......
·合法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合法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彩......
·合同复印件是否需要盖章
合同复印件是否需要盖章合同加盖公章的即为原件,复印件是指公章属于复印的情形。一般来说复印件是不需要盖章的,因为复制的原件上本身就有印章,而且......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
·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
婚姻对即将成为夫妻的男女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喜事,但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绝对都是甜蜜而幸福的,有少数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幸和伤痛的,甚至......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披露办法主要讲述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投资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要求双方严格的按照披露要求的要管规定进行,这样是为了......
·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房产遗嘱公证费用是多少房屋遗嘱公证是发生在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去办理的公证手续。房屋遗嘱公证费用问题: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期限为五年有法律依据吗?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期限为五年有法律依据吗?最近有的企业成为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试点。所谓的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即是指所谓并购重组私募债券,是指在......
·离婚时全职妈妈抚养权吗
离婚时全职妈妈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全职妈妈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
·柬埔寨电信诈骗犯判刑多久?
柬埔寨电信诈骗犯判刑多久?柬埔寨电信诈骗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