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消防不合格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吗?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2、《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赵某违约,秦某有权随时收回房屋”,从此约定的内容来看,原告秦某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不明确,是不是赵某的任何违约行为均可引起秦某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权的规定,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本案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3、《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根据此规定,结合本案案情,在被告赵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原告秦某并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可以要求被告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被告逾期仍没有支付的,原告就有权解除合同了。租期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随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律界提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定要具体且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允许就擅自将房屋进行转租,或者是未经允许就擅自更改房屋的结构等情况后,因为承租人做出了违约行为出租人也是可以与之解除租赁合同的,如果在进行租房后也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也是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去执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审二审法官会沟通吗
      一审二审法官会沟通吗一、一审二审法官会沟通吗事实上,一审二审法院的法官一般不会直接沟通,但在二审过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审的相关资料,会进行调......


·定期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定期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一、定期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双方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共同遵守本合同条......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以辞退吗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以辞退吗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结婚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彩礼是共同财产吗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


·如果走私罪黄金是什么罪行?
      一些不法商贩可能会通过走私的行为来获取个人利益,这就导致了好多不法商贩会得到惩罚,那么我们就会要问如果走私罪黄金是什么罪行?根据我们国家刑法......


·楼房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不一定有房产证就可以向银行贷款,还需要其他的条件。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


·法律有规定遗失物的所有权吗?
      一、法律有规定遗失物的所有权吗?有遗失物的所有权法物权法是有规定的。遗失物两年之内有所有权,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


·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哪些自古以来,投资都是人们最热衷的事情之一,人们期望以钱生钱来获得可观的收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最热衷的投资有股票、债券......


·房屋买卖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在购房活动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两个相似的名字房屋买卖订金和定金,虽然一字之差但他们表达的意思却差之千里,弄清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会让我们在购房......


·为了女儿行贿外国人怎么判决?
      一、为了女儿行贿外国人怎么判决?构成行贿罪,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申请破产,企业只剩下空壳怎么办
      申请破产,企业只剩下空壳怎么办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申请破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