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如果是兼职没订立劳动合同的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相关法律规定: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二、未签劳动合同工资的诉讼时效及认定怎么进行?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逼迫劳动者进行违法活动等的,劳动者就可以随时辞职,同时还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劳动者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申请文......


·这是物权法上的概念
      这是物权法上的概念。房产证上有两个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名字的时候,一般都是按照按份共有的形式存在。除非证上所显示的人是家人或者法定夫妻关系,那就......


·一、母公司转移合同由分公司执行可以吗?
      一、母公司转移合同由分公司执行可以吗?可以,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有的条约签订都必须由总公司来决定执行。如果合同对方同意,是可以的。只要......


·医闹入刑的法律的相关规定
      医闹入刑的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医闹的概念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40年吗?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40年吗?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


·公司给予员工福利的范围有哪些?
      公司给予员工福利的范围有哪些一、员工福利的范围有哪些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国家土地使用权限有几年,土地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对于土地,不管是在土地的使用方面,还是在土地的转让问题上,国家都制定了相对应的管理办法,而......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是什么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行为人聚众斗殴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对整个社会秩序都有严重威......


·无处分权签订的合同效力规定是什么?
      无处分权签订的合同效力规定是什么?无处分权签订的合同效力规定是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
      工伤认定问题现在已经不难看见了,现在申请工伤认定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每个人只是知道去申请,从来没有深入去了解,比如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认定......


·工商局多少金额会立案
      具体案件要看具体的金额,没有统一标准。存在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规章且相关法条设定了行政处罚的行为。此因素最为关键。经初步调查证明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