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征地拆迁工作保障措施有哪些?

征地拆迁工作保障措施有哪些?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是大建设工作难题之中的难题。如何在关注民生和推动发展中统筹兼顾,求得平衡,是重中之重。
  一、在征地拆迁的前期需要做到:
  1、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各方的心理特征。通过进村入户,宣讲政策,与村里的干部、群众交心沟通。对于拆迁,群众普遍存在着“三怕”思想:一怕补偿政策多变,导致先拆的吃亏;二怕干部办事不公,使得“老实人”吃亏;三怕带头拆迁生事,遭到其他户的反对。
  2、注重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拆迁工作队伍的骨干作用。拆迁工作,关键在于能否做到公开透明,能否做到不损害群众利益。要做到既公开透明,又维护群众利益,关键在于把握好政策、发挥好拆迁工作队伍的积极作用。
  3、注重深入分析,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做到按规律办事。
  4、注重实事求是,灵活运用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5、注重因户制宜,切实保证拆迁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坚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积极配合的拆迁户,尽快帮助其解决具体问题,办理手续;对于观望户,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讲解优惠政策,帮其算好“经济账”,促其尽快下定决心拆迁;对于有抵触情绪的拆迁户,认真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意见,不失时机地加以引导,逐步消除疑虑,使他们变抵触为接受和理解。
  二、具体的征地拆迁保障措施如下:
  1、加强宣传,做到和谐征地。深入到搬迁户家中,耐心细致的给群众讲政策,充分尊重被征地拆迁人的知情权,使住户了解拆迁政策、理解拆迁意义,自觉支持并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2、加强协作,做到统筹推进。主动联合协调住建、房改、供电、拆迁办等部门,针对钉子户提出的要求,具体研究解决,最大限度的给予满足,将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让群众放心满意答应搬迁。
  3、加强协调,做到合理安置。在安置搬迁过程中,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设身处地的为搬迁户着想,帮助搬迁户办理好土地证,并送证上门,给他们做规划,印红线图,发放补偿费等。
  4、加强服务,做到顺利拆迁。在拆迁之前,提前通知群众做好物品搬迁,派出工作人员帮助群众转移物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 ?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综上所诉,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广大人员的不懈努力,更重要的是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交流沟通,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谋取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保障措施的建议,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妨碍作证罪中指使他人作伪证怎么处罚?
      妨碍作证罪中指使他人作伪证怎么处罚?1、妨害作证罪中的“指使他人”应百理解为具有一定身份关系的人指使同案犯、被害人、狭义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


·盗刷亲人信用卡自首后还判刑吗?
      盗刷亲人信用卡自首后还判刑吗?盗刷亲人信用卡,即使自首也是需要判刑的,盗刷他人信用卡属于盗窃行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省市......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可能您都知道,在夫妻财产中不仅仅是有共同财产,其中还包括了夫妻个人财产。一般对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处理是不一样的,其中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


·陕西省高温补助是多少?
      每年端午过后不久,陕西就进入了高温天气,气温在几天内迅速攀升至30度以上,然而不论天气是否炎热,建筑工人、外卖或快递小哥、警察等特殊行业的职工......


·债务人怎么打赢债权人官司
      债务人怎么打赢债权人官司一、什么是债务纠纷债务纠纷是指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的恶性事件。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因各种金钱借贷偿还关系问题,......


·车被追尾赔偿哪些内容?
      车被追尾赔偿哪些内容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十......


·已退休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吗
      已退休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吗?已退休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是什么情况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是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员工违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


·第一监护人的认定
      第一监护人的认定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


·医疗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