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务违约的后果怎么处理?

债务违约的后果怎么处理?债务违约的情况下,可以采取非诉讼和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非诉讼的方式包括向对方发送律师函或者其他的方式和对方协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其次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违约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在双方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定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一般来说,诉讼解决途径需要考虑诉讼时效、被告送达、违约责任等内容。二、司支付违约金要注意什么?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后,如果对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确定已无能力履行,则应赔偿对方损失;2、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应按"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项目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接受违约金的一方,应首先将此款用于弥补企业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3、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用自行扣压对方货物及款项的办法来充抵违约或赔偿金。违约责任不能单方确定,要经双方确定,或由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确定。三、公司债务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实际履行。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存在较大分歧。要言之,大陆法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3、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损害赔偿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5、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民法典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债务违约的违约方除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之外,如果是造成实际损害的,违约金的数额小于实际损失的,受害人可以提出适当增加违约赔偿的要求,但是如果是违约金的数额大大高于实际损失的,那么违约一方就有权直接要求减少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微信上买到假口罩该如何办
      如果疫情期间发现有囤积货物、哄抬物价的行为,应立即通过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及时举报投诉;但举报投诉一定要有明确的被举报人的姓名、住址、联......


·夫妻的婚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尽头
      夫妻的婚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尽头,在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莫过于他们的孩子今后由谁来抚养的问题。尽管夫妻感情不再,但是对孩子的爱并未减少。那么......


·刚入高速匝道入错口倒车扣多少分?
      刚入高速匝道入错口倒车扣多少分?一、刚入高速匝道入错口倒车扣多少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这就意味......


·经济赔偿金的规定 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一、经济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刑诉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广大市民对于刑诉法一定听说过,涉及刑事诉讼的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在刑诉法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刑述法的每一条内容,所规......


·司法鉴定多久可以鉴定出结果
      一般出现交通事故或者工伤的情况下,伤者都会进行司法鉴定,该司法鉴定的意义在于后期的理赔数额。那么,司法鉴定多久可以鉴定?如果案件走向诉讼,司法......


·价格欺诈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诚信为本这不仅是我们在生活当中做人的基本原则,实际上所有的商家对消费者也应该是建立了一种诚信的态度才能够逐步的取得市场认可的。但是现在有很多......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一、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


·女职工保护适用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其实也就是女性职工,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其他条件的女性都可以成为单位的职工。女职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身体原因而遇到各种的问......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认定是怎样的?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认定是怎样的??1、罪与非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时,主要是把握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找不到人怎么办?
      之前曾被爆出的大型电信诈骗案几乎是人尽皆知,还有通过其他通讯方式比如盗用微信、qq等进行诈骗的,另外信用卡诈骗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而且一般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