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拆迁补偿中,安置面积到底包不包含公摊面积?

一、拆迁补偿中,安置面积到底包不包含公摊面积  选择安置房补偿方式时,所调换的房屋面积是否包含公摊面积,各地的标准有所不同。一般由各省市自行规定,目前,已有十七个省出台了相关补偿规定,对公摊面积的拆迁补助做出规范。所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要仔细研究当地的相关法规。  法律的原则性规定是拆一还一的,并且,不降低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若当地对于“公摊面积”并未进行相关细致规定,被拆迁人选择安置补偿时可以此为原则,同拆迁方进协商争取。  二、协议中的安置房约定应当注意  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应当看有没有明确约定是否包含公摊,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一般对方会给包含公摊面积的安置房。  如果还没有签订协议,建议被拆迁人在对安置房公摊约定清楚之后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且交房的时间、面积、地段等,都明确约定在协议里。如果协议没有约定清楚,容易产生矛盾。  三、房屋拆迁补偿分类  (一)按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二)按使用用途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  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  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 选择安置房补偿方式时,所调换的房屋面积是否包含公摊面积,各地的标准有所不同。一般由各省市自行规定。所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要仔细研究当地的相关法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的区别?
      一、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的区别有哪些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使用场合不同在诉讼法律关系中应当使用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范围虽然是一致的,但......


·出国签证要结婚证吗
      需要,结婚证是男女双方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后所领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已婚人事在办理出国签证或公证时,通常需要结婚证英文......


·徐州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方式有哪些?
      徐州的市民会发现在自己就医的时候总能碰到医院出现闹事的人而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其实像这样的医院纠纷危害性已经直接威胁了仍在医院治疗的其他病......


·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要给吗
      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要给吗?肯定是要给的;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


·
      一,市民的回迁房算不算首套房回迁房不算首套房的,回迁安置房不属于典型的商品房,不算首套房。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


·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件是怎样的
      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件是怎样的一、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件是怎样的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


·担保公司需要什么资质?有什么条件
      担保公司需要什么资质?有什么条件在个人或者企业进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贷款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是什么
      当我们走出学校的大门,迈入社会,踏进职场的时候,寒暑假基本就和我们告别了。最长的休息时间就是年休假了。企业为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按......


·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承包合同违约拒绝执行时有什么责任 找专长律
      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承包合同违约拒绝执行时有什么责任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在完成一单建......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是不合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


·1、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但未达12分的
      1、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但未达12分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教育学习和审验。2、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