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有哪些?

一、有哪些情形房屋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二、申请房屋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4)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5)房屋灭失;
  
  (6)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其实也就是对房屋进行确权,毕竟我国针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主义,也就是必须要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得到法律上面的承认,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那么才能从法律意义上,真正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这点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尤其重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增加注册资本偿还债务是否合法
      增加注册资本偿还债务是否合法?增加注册资本偿还债务是合法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新增加的财产属于了公司的财产。公司用此财产清偿公司的债务,当然......


·自白任意规则应用条件是什么?
      自白任意规则应有条件是什么?自白任意性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


·无主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无主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上区分有主物和无主物的目的,在于无主物适用先占原则,有主物则不适用。无主物的本质属性是:对无主物的任何支配......


·什么是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   1、危害行为的概念   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客......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中 并没有详细区分是国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详细区分是国内婚姻还是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起诉的话,那么通常适用的就是中国法,也就是按照《婚......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一、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合法,诉讼完全是根据诉讼请求来进行的,所以也是要求解......


·什么样的婚姻状态属于重婚?
      什么样的婚姻状态属于重婚?什么样的婚姻状态属于重婚?这样的婚姻状态就属于重婚,重婚其实从字面含义上来理解就是结了两次婚,重复结婚。很多人一......


·监护人疏失导致孩子伤亡应该追诉刑责这一个问题一直
      监护人疏失导致孩子伤亡应该追诉刑责这一个问题一直以来众说纷纭,孩子是每个家里每个监护人的手中宝,然而总会有那么一些意外发生,使得人们措手不及......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抢劫罪是暴力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受到我国刑法的严厉打击。而在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


·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类似商品”
      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其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场所等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引起消费的误认误购,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


·劳动关系纠纷举证责任的确定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纠纷举证责任的确定是怎样的?一、劳动关系纠纷举证责任1、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