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律图提醒您:当您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不妨向小区所在地的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物价局、土地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这样可避免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所要耗费的人力和物力。
  
  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二、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四、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五、提起诉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六、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七、注意事项
  
  业主不得因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而拒交物业管理费,这是错误的做法。因为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公约后,双方就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因此业主都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交纳物业费。因为物业管理费事物业公司开展物业服务所需要的一项保证资金,如果业主不按时交纳,必定会造成物业公司因经费不足,而无法更好地开展服务,继而造成服务质量的下降的现象。因此,无论是从业主想督促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角度来说,还是从法律的规定来看,业主都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如果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有权起诉业主。此时,业主可以以物业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纠纷的发生是很常见的事情,但在纠纷出现之后,当事人能够做的就是通过一些比较合理的途径来解决。一方面,不能放任纠纷不管,任其滋长下去,这样很容易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另一方面,也要清楚的知道该选择怎样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毕竟方式不同,最终能够实现的目的可能也会存在差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起诉离婚什么时候交费,交多少?
      您都知道去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时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但是起诉离婚什么时候交费,交多少呢?其实在法院立案决定受理后,会通知原告方缴纳费用的。下......


·病毒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
      病毒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病毒期间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


·缓刑执行完成后累犯么2023
      缓刑执行完成后累犯么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是什么一、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是什么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哪里做的呢?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哪里做的呢?一、鉴定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


·赠与撤销权6个月适用于哪种情况?
      赠与撤销权6个月适用于哪种情况?一、赠与撤销权6个月适用于哪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


·昆山工伤鉴定过程是什么
      我国地大物博,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劳动者工伤事故种类不同,工伤鉴定的内容和程序也不尽相同,那么,昆山工伤鉴定过程是什么?当地劳动者应应积极关......


·一、房子担保贷款了怎么样能拿回来?
      一、房子担保贷款了怎么样能拿回来?只有贷款偿还完毕在法律上才能拿回房子的产权。如果商品房产权证正本已经抵押在银行,购房者还完了贷款,或者......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


·商标权能质押吗相关法律是什么?
      商标权能质押吗相关法律是什么?商标权质押是商标所有者将商标所有权抵押给他人进行借款的行为,当商标所有者无法进行偿还时,债权人有权将商标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