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随时辞职吗?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4、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维权。二、员工辞职应注意什么1、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2、办理工作交接。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可参考:辞职时要考虑的四个法律问题(点击打开),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处理相关事项,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的劳务合务关系解决,所以劳动者是可以直接离职的,具体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的工作没有交接的,可以协商进行合法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制,法律中规定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那要是试用期届满的,此后单位觉得还需要对劳动者进......


·高空坠物的危害和法律责任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危害和法律责任有哪些?这和物体的重量和所处的高度有很大关系,物体越重危害越大,物体所处的高度越高,危害越大;轻者可以致被砸中的人伤残......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可补偿?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可补偿?可以要求补偿;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未与劳......


·个人土地使用权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在我国,不管是集体土地还是城镇国有土地,都是国家持有所有权,个人在兴办企业的时候,需要用地的,要申请土地使用权,只有拿到使用证,才能合法的使......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谁?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谁?登记为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其财产所有权一般应为未成年人。理由如下:一是我国房屋产权管理法律规定登......


·工程质量保证要求措施?
      工程质量保证要求措施有哪些一、工程质量保证要求措施有哪些有下列措施: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


·一、怀孕请假保胎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怀孕请假保胎最长时间是多久?《劳动法》第62条、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


·民法总则规定哪些属于特别法人?
      民法总则规定哪些属于特别法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后,《民法总则》废止失效。一、民法典规定哪些属于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


·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
      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一、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


·保姆在雇主家生病了雇主承担医药费吗?
      保姆在雇主家生病了雇主承担医药费吗?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公司的聘用员工,家政公司派保姆向客户提供劳务,则由家政公司按劳动关系承......


·自书遗嘱怎么立才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怎么立才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