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年房屋拆迁政策有变化吗 棚户区改造会被叫停吗?

房屋拆迁政策有变化吗?棚户区改造会被叫停吗?  1、无证房屋被拆迁也可得到补偿  很多农村被拆迁的房子都是很老的房屋,这些房屋由于年代久远,很多都没有证件,因此有时候拆迁队人员告诉你由于你的房子没有证件就不能得到赔偿,其实这些都是忽悠老百姓的。现在的规矩是,只要房子符合当下的拆迁政策要求,没有证件也能得到赔偿!  2、拆迁补偿新增两种方式  目前的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现金补偿,一种是等价置换。等价置换就是让农户自己在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选择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至于具体选哪种方式有农民自己决定。  另外,也是今天着重要跟大家说到的一点就是:拆迁时农户还能额外得到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  3、拆迁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以往农村的房屋补偿都只给农户补偿房屋部分,宅基地部分是不补偿的,因为农户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现在将实行双向补偿,农户既可以得到房屋补偿,也能得到宅基地拆迁补偿,包括: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其他财产,例如果园、菜园、水井等。  4、以下三种拆迁方式会被禁止  强拆暴拆行为;先拆后补行为;拆迁无公示行为,这三种拆迁方式是明确禁止的,而且也是违法的。  在提出棚户区改造是否会被叫停的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有哪几种?  无证房屋的拆迁赔偿,大大解决了房屋征收单位在司法领域的无法可依现象,而拆迁的双向制度及新的补偿方式,优化了拆迁补偿的信息流通渠道,也加快了拆迁补偿的工作效率。对于强拆暴拆行为的重视,也有效的缓解了双方之间利益争议所带来的紧张气氛。对于全国性棚户区改造工程,各地方政府谨慎细致的工作态度,更有利于未来城市的规划和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注意事项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1、申请的专利名称一定要简洁、能够精准表达出申请人想要保护的主题名称,不能带有含非技术、笼统的文字,表达要控制在25个字......


·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十分繁杂,计算的方法与标准也不尽相同。其中的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也是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项目之一......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吗?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吗?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当然也可以不进行公证。只要双方签字并且协议在民政部门备案就生效。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法人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这其中就包括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规定。可是,有很多人对......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民间借贷,是指个人或者公司法人、公司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可以有利息要求......


·交通事故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马路上发生车祸的几率也远大于从前,车祸发生后就需要由交警部门认定到底是谁的责任,可是这交通事故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呢?......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事......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提起再审......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


·装修高空坠物砸车证据要怎么找?
      装修高空坠物砸车证据要怎么找?必须是影像证据,比如小区内监控摄像头和证人。只有这两个才能作为装修高空坠落物证据,装修高空坠落物这个问题是很难处......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保险合同什么条件下才会生效?一、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