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持刀伤人伤情判断需要多长时间

持刀伤人伤情判断需要多长时间?持刀伤人伤情判断一般需要15天,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不计入鉴定时限。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伤养好后即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伤情鉴定以两次为限,实际上可以鉴定三次。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持刀伤人怎么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持刀伤人判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总之,对于持刀伤人的这种状况,肯定不会是在伤情已经稳定了的情况下才要做司法鉴定的,而且伤情判断也不能单纯的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为准,最终还是要看司法鉴定的结论的。并且在持刀伤人的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如果失手,很有可能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打架斗殴属于什么案件
      打架斗殴属于什么案件如果有一方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则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伤害,则是民事案件,公安局一般会出具不予......


·处罚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措施有哪些?
      处罚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措施有哪些?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这些不合格商品,没收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润,并根据不合格商品的货值......


·醉酒驾车事例会遭到什么处罚
      醉酒驾车事例会遭到什么处罚其实我国将醉驾入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从目前的检测数据来看,其实醉驾这种行为已经大幅度的有所下降.但是这并不代表着醉......


·股权激励取得股票转让税费如何计算?
      股权激励取得股票转让税费如何计算?一、股权激励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世界各国的大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创新......


·行政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一、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行政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一、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1、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


·PE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PE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流程是怎么样的?PE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流程是怎么样的?1、价值发现不管是VC还是PE,在投资之前都会对拟投资企业做尽职调查,包......


·公司法人变更要钱吗及变更手续有哪些
      现今社会经济发展飞速,公司经营模式也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当公司发展到一定高度,公司的管理政策一切都会发生改变,当然了更换法人也是其中一件决策......


·一、 疫情停工期间工资怎么算?
      一、疫情停工期间工资怎么算?因疫情停工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继承财产公证需要首先进行房屋的评估,也就是对房屋的实际价格来进行一个整体的评估,然后就是对继承这个问题做出一个......


·一、过了退休年龄农民工工伤待遇是否可以享受?
      一、过了退休年龄农民工工伤待遇是否可以享受?退休职工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薪酬福利管理案例
      对于公司员工来说最关注的问题就是薪酬福利的多少,只有合理的薪酬福利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所以薪酬福利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必须要由专门的部门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