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拆迁办承诺高额搬迁奖励,但是签的是空白协议,你还敢签吗?

一、拆迁办承诺高额搬迁奖励,但是签的是空白协议,你还敢签吗?  从文字游戏到空白协议,拆迁办为了使自己的各方面利益实现最大化,利用大多数被拆迁人不懂法律或不敢反抗的弱点,不断通过偷梁换柱或暗度陈仓的方式在本应一目了然的拆迁协议上做文章,采取威逼利诱的手段哄骗被拆迁人签下这样不合理、不合法的拆迁协议,在整个拆迁过程中一点点蚕食着被拆迁人的合法受偿权利。  通常拆迁补偿采用最普遍的方式有两种,给安置房和给货币补偿。  如果是给安置房这种补偿方式,需要写明的内容有:置换比例、置换后的房屋面积、相关证件、用途、所在位置、被拆迁人所承担的税费、何时交房;  如果是给货币补偿这种方式,需要写明的内容有:每平的补偿价格、总的补偿价格、何时支付、支付方式等。  两种补偿方式共同的内容有:合适搬迁、搬迁奖励,过渡费、安置费等。  这些内容都是补偿协议里必有的内容,如果是缺少了就是有问题的补偿协议,不要签字。可以要求跟拆迁部门详细约定清楚写到协议里面在签字。  二、怎么防范应对征收方的利益陷阱?  1、保持理智,关注核心利益。  核心利益是什么?就是自己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就看征收方给的拆迁补偿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给你再多的优惠、再多的搬迁奖励都不要妥协,防止落入圈套。  2、顶住压力,不要签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没有对跟自己利益切身相关的内容作出约定,签字了会很被动。属于预设陷阱的合同,以后有纠纷很难维权的。  比如有的被征收人签了空白协议,曾经承诺的补偿并没有到位,或者一直拖着不给。所以不管征收方怎么威逼利诱,只要是约定不明确,就不要签字。  3、考虑法律方式维权。  如果征收方仍然不断施压或者用高额搬迁奖励对你进行诱惑。这个时候就要做好维权准备了。因为多次尝试不行,他们可能很快就会暴露出真实面目,就是采用其他更强硬的手段逼迫你妥协甚至是强拆。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对于被征收人应得的补偿进行了明确,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由此可见一定的拆迁奖励是合法的,但需要明确的是,奖励的存在是建立在合理补偿的基础上的。应得之外的额外的增加才可称之为奖励,所以拆迁奖励一般不会太多,只是一个锦上添花的东西,如果过高就比较蹊跷了。通常背地里的做法是将高额奖励费从被拆迁人自己本应得的拆迁补偿里扣出来的。而事实上,被征收拆迁人并没有得到额外的奖励费用,反而因为被欺骗而丧失了基本的维权基础。四、一定要坚持先补偿再拆迁法律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 ?要时刻记住,空白协议,口头保障都是有危险的,所以如果拆迁方给的是空白协议,千万不要签字,尽管拆迁方说多少补偿都不要签,不要因为贪心而上当受骗,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怎样规定?
      江西省内的交通事故的人身伤害赔偿的计算不是随意制定的,需要根据江西省相关部门出台的标准为依据,当在江西省内发生了此类事故时,出现了伤亡就需要......


·工商银行他项权证放款时间为多久?
      我们在进行购买房屋时,有时一下子拿不出全额的房款。这是我们就要向银行进行贷款,银行再贷款的过程中需要些房屋的证件来进行抵押,这是房屋的他项权......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需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与量刑分别是怎样
      实践中有些行为虽然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但因为没有达到规定的程度,自然就不能按照刑事犯罪来处理。可以说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现实中一般是现有定......


·收购公司审计流程是什么?
      收购公司审计流程是什么在收购公司审计流程中,审计内容包括以资产清查为核心的财务报表审计、资产主体结果审查等。具体审计的步骤及内容如下:①分析、......


·2023年公司法人跑了怎么起诉
      2023年公司法人跑了怎么起诉公司法人跑了怎么起诉1、书写起诉状,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2、法院立案(法院审查材料,......


·在他人商标上涂鸦是否构成侵权
      不构成侵权行为,在他人商标上涂鸦不会构成侵权,商标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持有著名商标的企业经常遇到商标侵权事情发生。有人在商品外包装上面涂......


·河南农村拆迁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河南农村拆迁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河南农村拆迁赔偿标准相关规定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


·行政拘留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对于任何一具有专业性的术语而言,都是由狭义与广义之分的,工程质量最为建筑工程中的专业名词,自然也有次区分。通常......


·建筑工程财产损害纠纷如何解决
      建筑工程财产损害纠纷如何解决一、建筑工程财产损害纠纷如何解决1、正确认定事实。通过事故鉴定来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鉴定要从两个不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