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低,无证房、违建房零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最高人民法院曾不止一次的说过,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简单通俗点来讲就是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 2、选择产权调换的 产权调换必须是拆一还一的原则,这也是最低的标准。但各地在实践过程中其补偿不尽相同,有的地方是按照1:1.2,有的则是按照1:1.5。但选择产权调换的,得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如果低于1:1的补偿标准,那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次,政府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拆迁奖励,但老百姓应当要注意,如果奖励设置过高,甚至是高于房屋价值的的奖励,就要保持清醒了,很有可能这些奖励本身就是合理补偿中的一部分。因此凯诺律师建议大家,对于拆迁高奖励的诞生,一定要拿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作一个衡量,看看是否能够满足原有生活水平不被降低。 “无证不等于违建: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 二、以下几种情况,无证房也可以获得全额补偿 1、历史存留的房屋。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在当时只需要相关的建房许可证就可建房,如果以现行法规定为依据将其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此类无证房屋应给予全额补偿。 2、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最开始因法制不够健全导致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此类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3、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任何地方的房屋在进行拆迁时都不得低于原本的生活保障,而且补偿是可以进行协商的,所以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方协商,不满意条款,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法律可以保障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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