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法院拍卖的房屋与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什么?

一、法院拍卖的房屋与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什么?法院拍卖的房屋与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法院拍卖的房屋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的情形: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就算不存在买卖不破租赁,已经处于法院拍卖状态当中的房子也是不能轻易购买的,竞拍人购买了这套房子之后也不可能再存在着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产权人在法院拍卖的过程中不能把房子再租给其他人了。还有动产交易也不适合买卖不破租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两侧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两侧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1、发生轻微刮蹭事故意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至于处罚,可以一......


·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一、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在不同的阶段是有一个不同的时间方面的限......


·公积金贷款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劳动保障处理违章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员工参加工作就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就要接受处罚,那么劳动保障处......


·检察院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一、检察院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的区别具体是什么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


·车辆追尾事故赔偿项目有几种
      车辆追尾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


·劳动合同解除条款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条款有什么规定?一、劳动合同解除条款有什么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玩忽职守最新法律解释的刑法条文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最新法律解释的刑法条文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在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请求批捕法律意见书应该由谁来写
      请求批捕法律意见书应该由谁来写批捕(批准逮捕)一般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


·单位不得解雇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单位不得解雇员工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


·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的法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