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法律规定如何立有效遗嘱?

一、法律规定如何立有效遗嘱?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上与所力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有在危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时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也要用公证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对抗其效力。二、遗嘱与公证的关系(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调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法律上规定,遗嘱必须是能够表达遗嘱人自身的意愿。所以在遗嘱上必须要有遗嘱人的签字以及证人的签字和书写的日期。遗嘱不一定要求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可以由代为书写遗嘱或者是录音遗嘱。但是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都是最好是到公证处进行相关公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移送管辖要重新缴费吗?
      移送管辖要重新缴费吗法院裁定移送其他法院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无需重新交纳律师代理费。因为法院裁定移送管辖,原法院并没有实际审理案件,移送只是程......


·在公司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办
      在公司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办许多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


·私募基金份额质押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私募基金份额质押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一、私募基金份额可否出质?私募基金份额的常见形态根据私募基金的形式分为三种:公司股权,有限合伙企业份额......


·一、店面转租单方违约如何赔偿?
      一、店面转租单方违约如何赔偿?店面转租单方违约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


·户口簿丢失了该如何补办
      户口本就相当于一个家庭的身份证。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


·一、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有哪些内容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有哪些内容一、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


·单位行贿手法都有哪些?
      一、单位行贿手法都有哪些?(1)经单位研究决定的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2)经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3)单位主管人员以法定代......


·一、离婚在供房产怎样分割?
      一、离婚在供房产怎样分割?(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


·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什么?
      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什么?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股权质押并不改变原来的股东的身份,所以也不需要进行相关的股东的变化,......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是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是多少一、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是多少?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