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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招摇撞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招摇撞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参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所以有财产损失的话,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二、 招摇撞骗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我国法律上坚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是只要存在招摇撞骗的行为就可以定罪,具体的刑事诉讼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在招摇撞骗罪的犯罪事实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则肯定是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赔偿的,这就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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