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偿使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无偿使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的话就是不适用的。而其中就要求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最后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由此可见,在无偿适用房屋的情况下,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双方之间不存在租赁关系的无偿适用在这种关系下,首先双方之间就不满足“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的条件要求,自然在无偿使用的情况下,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但如果双方表面没有签订租房合同,但实际上成立事实租赁关系,这种情况下,虽然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使用,其实都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2、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租赁关系,但实际却是一方无偿使用另一方的房屋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但实际出租人并没有收取承租人的租金。这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其实也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的。也就是说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并不是看成立租赁关系的双方之间,是否属于有偿租赁。综合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也已经了解在无偿使用房屋的情况下,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个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加以分析、讨论。在符合买卖不破租赁其他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只要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了租赁关系,而不考虑这个租赁关系是否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同时也不考虑是有偿租赁还是无偿租赁,其实这个时候都是会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但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本身就不构成租赁关系,这种情况下不满足条件要求,自然不适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砌筑工程在日常工程的修建过程当中的运用是非常广泛的,砌筑工程本身的种类也非常多,不同的砌筑工程在进行验收的时......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大家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现在交通肇事行为已经成为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了,基本都是因为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他人受伤或者......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一、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


·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如今的小区都是由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当然,这也需要小区的业主们按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交纳相应的物业费。但有的情况下,可能......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前买房已经是当今时代年轻人结婚的时候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但是由于现如今我国各省市......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承担哪些义务?
      1、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采用医疗新技术的,应当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2、严格执行药......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一、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


·民事案件应该向哪个法院递交上诉状
      民事案件应该向哪个法院递交上诉状我国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


·正规收款条怎么写
      正规收款条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标题,只写“收条”二字;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


·诈骗罪都是怎么的处罚的
      诈骗罪都是怎么的处罚的1、诈骗罪主要以诈骗的数额来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裁定书(驳回自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