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情形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买卖不破租赁交易当中,一共是涉及到三方人员的利益的,很多时候,操作不好的原因是卖方其中根本就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既不告诉买方房子现在已经租出去了,也没有告知承租人打算卖房子,自己收了钱,也不管新产权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矛盾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离婚后一方有债务纠纷怎么规定的
      夫妻离婚后一方有债务纠纷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明确和强调夫妻双方共同签......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一、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


·举报幼儿园偷税漏税是否有奖金
      一、举报幼儿园偷税漏税是否有奖金?有,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具体如下:(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2023是怎样的?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2023是怎样的?一、残疾人个人所得退税减免政策1、减征幅度a.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残疾......


·财产保全费用标准是什么,财产保全怎么收费
      财产保全费用标准是什么,财产保全怎么收费一、财产保全费用标准是什么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


·刑法规定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判
      刑法规定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判一、刑法规定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判?1、绑架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一般都是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


·一、婚外情后离婚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吗?
      一、婚外情后离婚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吗?婚外情导致离婚的财产分割会照顾到无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


·一、如果工伤认定没成功怎么办?
      一、如果工伤认定没成功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


·工伤认定前手术费用谁承担?
      工伤认定前手术费用谁承担?劳动者在工作场所或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患病需要治疗的,医疗费用可先自行垫付,之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于工伤保险基金......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可以说是很恶劣的行为,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认定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