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就被偷拆,合理吗?

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就被偷拆,合理吗?
  
    一、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就被偷拆,合理吗?
  
    没有签订协议之前,通过各种手段对被拆迁房屋拆迁的,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房屋拆迁的合法程序:
  
    第一,审查房屋拆迁项目是否符合规划
  
    在法律中规定了房屋拆迁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但是却免不了打着公益目的的旗号,实质上是搞商业房地产开发。可能有人会有疑问,规划如何来规制房屋拆迁的目的呢,规划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城市的建设布局、土地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事项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措施
  
    《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在理论上确实能规制住政府领导层的临时决策和房屋拆迁的目的。
  
    第二,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1、由房屋拆迁部门起草;
  
    2、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论证;
  
    3、征求公众意见,要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30天,在征求意见的期限内拆迁户可以就补偿问题向房屋拆迁部门提出。
  
    4、公布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在实践中,征求公众意见这个法定的拆迁户的参与权,但是实践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拆迁户提出的意见不会被采纳。
  
    第三,组织召开听证会
  
    不是每个拆迁项目都需要召开听证会。召开听证会需要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首先是因旧城区改建而进行的房屋拆迁,其次是多数拆迁户不同意。
  
    第四,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点在于“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第五,发布拆迁公告
  
    自2011年1月21日后新的拆迁项目,无论是城市房屋拆迁还是农村房屋拆迁都不需要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或征收公告的主体是市县或区人民政府,征收办,建设局或住建局、国土局都没有权利发布。公告的内容上必须列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如果你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们强烈建议你在发布房屋拆迁(征收)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入户调查登记
  
    这个主要是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然后向拆迁户公布并接受监督。
  
    第七,评估
  
    要注意:评估机构的选定由拆迁户协商选定,不是由政府指定。进行房屋评估的人员必须具备评估师资质。
  
    第八,补偿协议的签订
  
    确认补偿合理后再签字。签订补偿协议后自己手里要有书面协议,千万不要在空白协议上签字,坚决不能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如果你认为补偿条件不合理就不要签字,及时找北京拆迁律师为您维权。
  
    第九,作出补偿决定
  
    做出补偿决定的主体是市县或区人民政府,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送达之日2个月内提起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先补偿后搬迁
  
    这个主要是防范补偿不到位就强行将拆迁户搬迁,造成新的社会矛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数罪并罚怎么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数罪并罚怎么算?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


·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区别?
      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区别有哪些一、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区别有哪些?1、一个公司一般都只有一个商业名称身份证一样,一个人就只有一个名字,企业可以......


·禁止男女结婚的情况都有哪些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在满足了结婚条件之后,同时也要看他们中是否具有禁止结婚的条件,要是有一方具有禁止结婚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也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拘留被执行人异地关押的条件是否有规定
      拘留被执行人异地关押的条件是否有规定?异地羁押的条件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犯罪地在外地或......


·夫妻离婚小产权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小产权房怎么分割?  一、小产权房是什么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


·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刑诉法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和解是我们国家比较特殊的一种制度,而且刑事和解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和解对于您来说可能并不是很陌生,......


·再婚另一半去世财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再婚另一半去世财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一、再婚另一半去世财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


·培训合同内容规范主要内容 现在不管是大街小巷还是在网络上,
      培训合同内容规范主要内容现在不管是大街小巷还是在网络上,都能看到很多培训课程,各式各样的培训内容琳琅满目。那么在众多培训课程中怎么才能分辨......


·引发房产纠纷以后,如果我们普通公民面对的是开发商的话,要为自
      引发房产纠纷以后,如果我们普通公民面对的是开发商的话,要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不管是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是诉讼的方式解决,基本上都需要在专业的......


·事实婚姻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吗?
      事实婚姻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吗?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1994年2月1日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按照同......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1、律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