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违约金标准多少合适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
2.nj64.com 德本律师
店面租赁违约金标准多少合适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二、法定与约定违约金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四百九十三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四百七十九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四百九十三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金的数目一定要协商清楚,协商时也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规定。一般这类违约金不应过高,一旦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时,积极的赔偿损失一方的违约金。用于拟补这类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进行经济上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
More>>
·刑事申诉书是怎么写的
犯罪嫌疑人认为法院对自己的量刑过重或者自己不应该被判处刑罚时,是可以提起申诉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刑事申诉书的撰写问题,那么您知道刑事申诉书是......
·双方约定的高额利息有效吗
在生活中,个人之间借款并约定较高额的利息是当今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人们觉得借款约不约定利息,约定多高的利息是自己的自由,别人跟法律都管不着。......
·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一、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承包人承包林地的时候,如果没有办理林权证的,并不影响获得征收的补偿,而征收补偿的标准由省、自......
·车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般车祸造成的损害主要为两方面,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而对应涉及到的赔偿就是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但在......
·潍坊中微偷税漏税如何处罚?
潍坊中微偷税漏税如何处罚?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
·提供赌博场所刑拘多久
提供场所赌博并以营业为目的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根据《中......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一、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承担责任吗?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并不需要承担责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
·非法持有枪支被监视居住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非法持有枪支被监视居住期间遵守哪些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涉嫌犯罪,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执行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
·私自收留弃婴怎么办理收养登记
私自收留弃婴怎么办理收养登记一、私自收留弃婴怎么办理收养登记?私自收留弃婴是不能办理收养登记的,捡到弃婴后应向公安部门报案,通过当地民政部......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可以顺延吗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可以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
·员工被辞退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员工被辞退能得到什么赔偿吗?员工被辞退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