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抚恤金可以作为财产继承吗?

抚恤金可以作为财产继承吗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单位支付的一次性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特别是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并非死者的个人财产,一般来说,抚恤金抚恤的对象是死亡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一般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者的近亲属对于抚恤金均享有权利,抚恤金的分配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来处理。因此,故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二、哪些财产不可以继承?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例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因为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3.国有资源使用权,例如,采矿权、水资源使用权等,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这些国有资产的使用权都是经过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如果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必须另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获得使用权。4.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虽然死亡抚恤金是因为公民出现了死亡的后果而给付的,但给付的对象并不是死者,而应该是死者的近亲属。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既然抚恤金本身就不属于死者合法所有的财产,那么在其去世之后抚恤金也不能成为其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犯罪既遂标准的意思是什么?
      犯罪既遂标准的意思是什么?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


·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况都有哪些
      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况都有哪些(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离婚时候需要双方协议分割债权和债务,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双方达成的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规定是什么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规定是什么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


·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公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按照国家的规定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对外进行出租。不过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也是有条件限......


·贷款借条怎么写
      借条的写法:首先要写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然后写明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接着写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精神病的司法鉴定
      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都是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委托的。犯罪嫌疑人被送来做鉴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作案前有精神病史,公安机关或司法机......


·交通事故去法院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遇到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包括协商、调解、诉讼等等。而要是去法院起诉的话,则就要知道去法院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针对这......


·房屋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到期?
      房屋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到期?国内土地都是收归国有的,我们购买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土地的使用权到期的话我们还需要对其进行续费,但是当前很......


·政府征收宅基地具体怎么补偿?一平方宅基地能补偿多少?
      一、政府收宅基地具体怎么补偿?一平方宅基地能补偿多少?  1、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为: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


·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一、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什么?生产假药罪既遂标准是达到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算作犯罪既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