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特别是对于用工单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细阅读有关的重要条款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5、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对职工的试用期限、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利,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合同要坚决要求改正。6、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7、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8、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应的规定。首先在签订时间上面,虽然不是说在双方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就必须要马上签订劳动合同,但最迟不能在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后签订。其次,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上面,明确要求只能采取书面形式签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者与单位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单位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确认方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多久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多久一、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


·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怎么处理?
      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怎么处理?一、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怎么处理?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并报警由交警机关进行事......


·行政诉讼判决驳回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行政诉讼判决驳回起诉的情形是什么一、行政诉讼判决驳回起诉的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


·合同前后矛盾怎么处理2023
      合同前后矛盾怎么处理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是哪些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是哪些(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


·医疗纠纷赔偿申请人都有谁?
      医疗纠纷赔偿申请人都有谁?医疗事故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双方发生纠纷后,患者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明确伤残等级,以便为后续的赔偿奠定基础。医......


·故意毁坏财物可以拘留几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
      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一、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指的是,土地承包方和发包方关于土地权利义务签订的协议。如果是农村土地承包合......


·起诉中断诉讼时效送达期限是多久
      起诉中断诉讼时效送达期限是多久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