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并购案例中看企业并购前需要做哪些分析
企业并购案例
A公司是老牌公司,但是近年来越来越跟不上当今市场发展了,又舍不得就此倒闭,倒闭了许多员工可能都要重新找工作,遂找到B公司,希望B公司能够并购他们,A公司老板与B公司老板是朋友,但是您都知道生意场上还是以利益为重的,那么,B公司在并购A公司前需要做哪些具体分析呢?
企业并购分为四个阶段:并购前阶段,基础建设阶段,快速整合阶段,融合阶段。
企业并购主要目的是考虑两家企业并购后如何能为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为了提高企业并购的成功率,很重要的一点是加强并购整合的力度。根据多项研究表明,企业并购失败都出在并购后整合阶段。真正成功的并购整合其实是如何能通过各种手段做到让双方员工接受这次并购,并能相互了解、相互理解,接受各自的差异,达成对未来共同的期望,以实现并购最终共同目标。
跨文化整合的重点在于通过文化整合过程,建立并购双方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关系,拓展并购双方员工全球化思维,培养双方经理人能接受不同思维方式、能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事的跨文化能力,使双方能在未来企业的价值、管理模式、制度等方面达成共识,以帮助并购企业更好地实现其它方面的整合,为同一目标而努力。两家不同企业要做到完全的整合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要实现成功整合,在真正合并前两家企业就能具体描述新公司的远景,并清楚实现这个远景的计划和步骤。这些计划和步骤包括许多因素,其中文化、人和合并后新公司的能力非常重要。因此,要提高合并后文化整合的成功率,企业在必须在并购前就要入手。
那么并购前又需要做些什么呢?
并购前,企业需要做的事有两个方面。首先,企业在并购前阶段,要做全面的审慎调查。全面的意思是不要只局限于传统财务方面的分析,因为财务分析重点专注于过去,而并购重要的是分析将来两家公司合并后如何实现共同的远景。审慎调查要更广泛地包括双方的文化、战略和其它商务方面,尤其是文化方面是否能相互融合,文化包括国家文化和企业文化之间的差异,这些因素会影响整合后企业的价值实现。
企业并购无论对于并购企业还是被并购企业来说,都是一件关乎企业命运的大事,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知,要想进行企业并购,首先我们要从之前成功或者失败的企业并购案例中做并购前的分析,从长远看并购对企业发展的好处与坏处,并且,在并购前,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免对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如何进行电子证据收集 电子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随着互联网络的逐渐普及,网络法律纠纷大量出现。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收集电子证据就至关重要。那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如何进行电子证据收集呢?具体来......
·夫妻怎样能起诉离婚 怎样进行起诉离婚
关于怎样能起诉离婚的问题,其实也就是在符合什么条件的时候夫妻可以起诉离婚。虽然我国法律中对夫妻离婚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但无论是在哪种方式下离......
·老人过世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老人过世子女有没有继承权一、老人过世子女有没有继承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债务债权转移的材料有哪些
债务债权转移的材料有哪些?一、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债权转让债务转移都属于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发生了变化。而“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和“......
·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可以转让吗
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可以转让吗关于留置权的法律内容较多,因此您普遍会觉得关于生活中遇到的留置权的问题比较难处理。那么您是否都有这样的疑问,留置......
·签完遗赠扶养协议人去世的后果有哪些
签完遗赠扶养协议人去世的后果有哪些?签完遗赠扶养协议后抚养人去世的遗赠扶养协议终止,遗赠人去世的,扶养人履行了丧葬义务的就可以接受遗赠。《中华......
·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
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股权质押是指公司的股东将他所占有的股份进行抵押担保,那么就有很多人要问,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对股东的其他权利......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房地产销售代理相对来说是一个较为新兴的行业,逐渐也有很多的开发商与之合作,实现双赢,就现在而言,开发商在与代......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
·等审查起诉等审查批捕有区别吗
一、等审查起诉等审查批捕有区别吗有区别,具体如下: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