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逼迫别人写借条是否有效力

逼迫别人写借条是否有效力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的,一种是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写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就丧失胜诉权。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一)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二)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也不起算;(四)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五)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一方因为受到了他人的威胁、暴力,逼于无奈之下而写下的借条,由于违反了平等自愿的规定,所以这样的借条一般是无效的。而实践中就需要有证据证明,写的借条确实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作出的,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之前借钱的凭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警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交警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交警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一、变更之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变更之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出现了漏分或者转移共同财产等情况可以变更之诉。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


·苏州代办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
      苏州代办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所以,是必须要办理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主要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


·一、离婚诉讼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一、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目前无抵押贷款每家银行都可以办理,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需要是中国公民......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其实都是有专门的立案标准规定的,即使对于危险犯和行为犯,也会要求实际造成了危险或者具有该行为的,就会构成该罪。那对......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一、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


·醉驾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醉驾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醉驾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6个月拘役,如果醉驾造成事故,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发生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恶劣行为,应当判......


·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哪些
      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哪些?一、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


·对于既遂犯是什么意思?
      对于既遂犯是什么意思?所谓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的某一罪(或说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既遂犯是指满足如下特征的犯罪:1、行为人主观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