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监视居住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监视居住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二、监视居住什么情形下转为逮捕监视居住是一种不予羁押的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二)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三)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四)对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因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而未予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五)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刑事诉讼五种强制措施,不管是哪一种司法机关要采取的话,首先都是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或情形,之后就是按照法定程序来采取措施。其中,如果是监视居住的话,要注意看是一般的监视居住,还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要是后者,那么还需要符合一些特殊的条件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违反合伙企业所负什么责任?
      违反合伙企业所负什么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如何赔偿就要按照受害方的具体支付的费用来进行给予。
      如何赔偿就要按照受害方的具体支付的费用来进行给予。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无效婚姻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


·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相信您都知道,注册设立公司是比较麻烦的,涉及到的材料很多,而申请人在提供了相应材料,并且按照规定办理了公司注册手续后,......


·刑事抗诉不会抗会加刑吗?
      刑事抗诉不会抗会加刑吗?有可能加刑。《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


·p2p非法集资责任人怎么处置
      非法集资近几年是国家打击的重点,那么,p2p非法集资责任人怎么处置,只要是非法集资肯定会受到有关法律的严惩,针对这类犯罪国家有关部门有着专业负责......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会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由于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会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由于机动车基本都购买的有相应的车险,因此造成了损害之后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作出赔偿。......


·企业倒闭后法人代表怎么办
      企业倒闭后法人代表怎么办一、公司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的责任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


·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交强险作为我国要求上路车辆必须缴纳的保险,是为了我国的道路安全和相关行人的生命不因交通意外而失去生命进行设立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起到了很......


·新婚姻法 再婚 婚前财产能分割吗?
      新婚姻法再婚婚前财产能分割吗?新婚姻法再婚婚前财产能分割吗?无论结婚几次,都相当于重新结婚,原本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属是不会改变的,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