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一般员工向单位辞职往往都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要回老家发展也好,需要跳槽到更好的单位也好,这些都是员工自己主动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单位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员工因为单位的一些违约违法行为而被迫提出辞职申请的话,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公司雇佣童工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雇佣童工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普遍雇佣童工的处理方式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


·出车祸起诉应该去哪里的法院
      出车祸起诉应该去哪里的法院出车祸的情况下,很多时候都会在赔偿问题上面产生纠纷,而此时人们法律意识提高了之后,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的也比较多......


·公司破产清算要补税吗?
      公司破产清算要补税吗?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各大中小型企业相继成立,同时也有许多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破......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法定条件吗?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法定条件吗?不是。备案行为是行政管理机关为了行政管理方便设定的,即便没有备案,但若能被确认交付房屋已验收合格的,且双方......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应扣几分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应扣几分一、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应扣几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


·股东出资在现金流量表中怎么填
      股东出资在现金流量表中怎么填一、股东出资在现金流量表中怎么填归还股东投资款的流量主要的用途是用于投资,如果是收回钱的公司,在现金流量表上......


·手骨折工伤可以赔多少钱
      关于工伤赔偿问题,我们一定要知道关于工伤不是只拿出医疗费的报账单就可以。在伤害发生之后,必须还要做的就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可以为我们提供相关......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在夫妻离婚程序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直是一个难题。大多数父母都希望自己能够抚养孩子,就形成了抚养权的争夺,抚养......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侵权主体不同。刑事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责任1、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


·一、在农村老人留下的土地属于遗产吗?
      一、在农村老人留下的土地属于遗产吗?在农村老人留下的土地不属于遗产。但在土地承包期限内,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