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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返还期限怎么确定

借款的返还期限怎么确定 一、借款的返还期限怎么确定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
  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借款人能否要求延长借款期限
  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叫借款的展期。
  借款合同展期,必须由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贷款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决定是否同意展期。
  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借款中,展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短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中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的一半;长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的,其借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借款账户。
  一般情况下借款人与出借人都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期还款,出借人可依法向借款人追讨。如果没有约定,则出借人在一定的宽展期后,也可随时向借款人追讨,但追讨方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上述就是对”借款的返还期限怎么确定“问题的解答,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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