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中止有哪些情形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中止有哪些情形《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诉讼时效中止的范围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预见、 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前者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后者如战争、罢工等。出现不可抗力时,使得权利人在客观上无法或不便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行使请求权,而且即使权利人主观上要求行使权利亦无济于事。因此,法律规定时效期间中止计算予以救济是完全必要的。应注意的是,若虽有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但该事由并不因此影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即未造成权利人不能起诉或请求的,则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概言之,不可抗力为中止事由的构成要件有二:一是须在时效期间终止前有不可抗力的事由存在;二是须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为中断时效的行为。2、权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行为能力。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或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除此之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或者经法定代理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但若要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行使权利或为中断时效行为,则甚为困难,即便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亦难以胜任。因此,在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确定前,使时效中止计算是理所当然的。将此原因作为中止事由应同时具备两方面的要件:一是须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权利;二是须在时效中止前无法定代理人,若有法定代理人,哪怕是法定代理人有其他不可代理行使权利的理由如生病等,亦不能认为具备此条件。因法定代理人可转托他人为权利行为,故不能因此中止时效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与诉讼时效的中断不同,主要就体现在产生的情形和效果上面,其中在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诉讼时效是会继续计算,而并不会像诉讼时效中断那样可以重新计算。另外要注意的就是,目前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已经调整为了三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离婚房贷没还完能过户吗?
      在我国离婚房贷没还完能过户吗?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


·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如何报案?
      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如何报案?近几年来,不法分子的电信网络诈骗可谓是非常的猖獗,让我国很多公民的财产损失严重,同时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如何归还
      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债务因为复杂的原因而使讨债的难度相对较大,对于此类债务的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那么,在法律上,若债务人失......


·共同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共同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买房子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子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1、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


·现在有很多人在朋友聚会上处于面子问题
      现在有很多人在朋友聚会上处于面子问题,在聚餐桌上喝酒。喝完之后还自己驾车回家,导致很多醉驾撞人的情况发现,本站的我们在此温馨提醒您,为了对他......


·离婚5年了可以告前夫重婚吗?
      离婚5年了可以告前夫重婚吗?是可以的,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


·一、民法典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


·从行为哪方面侵犯了名誉权?
      从行为上哪方面侵犯了名誉权?1、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


·个体户无照经营怎么处罚
      个体户无照经营怎么处罚个体户无照经营怎么处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对无照经营处罚规定如下: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