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解除劳动合同是上劳动局办理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是上劳动局办理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如果员工当初签订合同是用公司公章的话,那么解除合同当然还是得用公司公章。如果员工当初签订合同是劳动人事部门的章,那么解除当然用劳动人事部门的章也是有效的。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盖人事专用章是有法律效应的,不一定非要盖公司公章和劳动局公章。一般都是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盖章的,并具有法律效应,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要入离职员工档案的。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可能、没必要以及会招致一方或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1、法定解除是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2、约定解除是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解除的条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可以了。综上所述,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员工想解除的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很简单的事情,单位人事部门处理,在没有重大争议的情况下不用去劳动局。不管是员工还是单位,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在办好手续后的十五日内,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厦门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
      厦门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厦人......


·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您都清楚地了解刑法在我国的重要地位,同样的刑事诉讼法也具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存在着不捕......


·法律规定行贿数额较大是多少
      一般公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此时才会被认定为行贿罪,但同时也要看具体的数额或者情节才行。从这点上来看,也就是并非只要实施了行贿行为,就一定......


·侵权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


·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如何认定?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阻却犯罪行为违法性的违法阻却事由之一,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因为正当防卫行为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如果在防卫限度内,就......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除了户主,土地确权证上还该登记哪些人?
      除了户主,土地确权证上还该登记哪些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由户主代表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同时确权登记家庭成员为共有人。那证上......


·一、离婚起诉三次会自动判吗?
      一、离婚起诉三次会自动判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破裂了就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


·离婚的最直接证据都有哪些?
      离婚的最直接证据都有哪些?只靠间接证据,不能认定事实。有的原告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证人证言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怎么办?
      一般而言,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询问当事人以及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即可确认当事双方应付责任,责任方按责任大小进行相......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怎么处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怎么处理?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的处理有下面两种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是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因为闲置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