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注册资本还没有全部缴清要减资可以吗?

注册资本还没有全部缴清要减资可以吗?需要全部出资之后才可以的;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 一次性偿付债务;调整过多的资本; 分派股利; 公司合并;分离部门。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实质性减资,是在减少公司账面资本的同时,减少与此等额的公司资产,并将这些资产返还股东或划转他人。名义性减资,只是减少账面资本数额,而公司财产并不相应减少,故不能向股东作任何返还,也无法向他人划转资产。减资的操作方法有两种: 减少股份数量和减少股票面额。二、公司注册资金减资的后果1、关于减资行为存在瑕疵时减资行为效力。据《公司法》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对于违反通知义务的减资行为效力,观点有三:减资行为无效、减资行为不生效、减资行为有效但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2、对于股东责任承担。减资行为瑕疵的,减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即发生减资不成的效果。减资不成,则注册资本不变。据《公司法》第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股东应当在其认缴出资数额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三、公司减资的原因(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3)增派股息。 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与“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结合,一扫亏损,尽早恢复分红。(4)公司合并。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形式上的减资是指仅在账本上减少资本,而公司财产不减,比如公司购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额,将一笔资金归还股东等。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需弥补亏损的减资是实质性减资,大部分减资属于这种情况。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资本是可以进行减少资本的,但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减资之后就意味着所有的注册资本需要改变才能进行办理,所以,在减资的时候就要咨询清楚所有事情,避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的内容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的内容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政府必须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建设廉政政府,有利于保障......


·行政许可与行政征收区别是什么?
      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


·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国企在我国的社会地位当中占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一些国企领导的权力可以说是比较大的,但是同时也是受我国法律限......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标准: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


·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申请是否会被受理
      一、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申请是否会被受理?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申请法院一般都会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金额的,法院应依法......


·结婚一年没结婚证分开彩礼退嘛
      一、结婚一年没结婚证分开彩礼退嘛?结婚一年没领结婚证的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关于结婚彩礼的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明文......


·继承人放弃继承债权人判决规定是什么?
      继承人放弃继承债权人判决规定是什么?继承人放弃继承债权人判决规定是债权人不能够向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


·诽谤罪怎么取证
      诽谤罪怎么取证一、诽谤罪怎么取证诽谤罪的证据类型:口供、录音、书面证据等等。关于诽谤罪需要当事人自己去收集证据,针对这类犯罪的特殊性......


·股权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股权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


·公司会计出纳的工作内容主要是什么?
      公司会计出纳的工作内容主要是什么?公司会计出纳的工作内容主要是:(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


·刚刚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
      现代社会,大学生毕业之后,一般都是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条是选择考研,第二种就是进入职场工作。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选择进入职场,但是有的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