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是多少?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是多少?
  
  一、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是多少?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建筑施工总承包的相关规定? ? ?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根据《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施工总承包师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根据《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施工总承包一般包括土建、安装等工程,原则上工程施工部分只有一个总承包单位,装饰、安装部分可以在法律条件允许下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单位,如果双方在施工的过程之中,受到了另外一家施工单位的干扰,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赔施工干扰,降低效率的费用。或者直接收取施工配合费、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在建筑工程中一般来说土建施工单位即是法律意义上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与服务,如果存在分包工程时也负责包括:提供水电接口、提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等总包单位的服务和配合管理责任。按国家规定通常3%-5%计取配合费,有时另按5%-20%收取工程管理费。
  
  1.费用控制
  
  (1)在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时,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3)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2.进度控制
  
  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3.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4.合同管理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商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有利。
  
  在国内的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十分不利。
  
  5.组织与协调
  
  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比较有利。
  
  总之,与平行承发包模式相比,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了,组织和协调工作量也大大减小,协调比较容易。但建设周期可能比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
  
  综合上面所说的,总承包一般为一、二、三段,一般在进行承包的时候都会看承包方的资历来进行决定施工的大小,这也是为了安全来进行考虑,所以施工方在进行投标的时候也要看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果不符合条件肯定是投不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司法鉴定头部是轻伤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打架斗殴或者交通事故等事件中,会涉及到人员的伤亡。作为受害者,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法院裁定赔偿的金额是根据受害人受伤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的......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在公司的各项业务中,我们都要靠签署合同来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那么合同的效力就至关重要了。要知道,合同签订后并不是所......


·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几种
      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几种一、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几种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


·在我国规定派出所打架记录能消么?
      在我国规定派出所打架记录能消么?治安处罚档案是长期保留的,只有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了办理案件的需要才可以查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


·襄樊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襄樊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征地拆迁是实践中经常看到的现象,征地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拆迁房子则有很多原因,但征地拆迁后都会......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是什么?现实生活中,如果需要打官司,一定要提供具体明确的证据,包括物证和人证。人证无论在什么案件中,无论是刑事案件......


·保险里的法定继承人是怎样的
      保险里的法定继承人是怎样的如果保险单上指定了受益人,保险金只能给指定的受益人,继承人不能再继承。如果保险单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可以由法定继......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是多久?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是多久?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是6个月因为第2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话,如果从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时起算,间隔时间为6个月。......


·如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处罚
      如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


·民事虚假诉讼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中并没有详细规定民事赔偿的内容,主要是刑事追究。具体还是要看案件情形,造成损失多少,才可以判定。我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以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