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的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的目的与方式。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 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二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止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10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安全就是幸福的源泉,安全是效益的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对人们的不安全因素和状态进行控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能有效避免事故伤害。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两罪的辩护意见怎么写?
一、两罪的辩护意见怎么写?辩护意见是辩护词的浓缩,供律师当庭口头表达用。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
·合同诈骗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同时提起吗?
合同诈骗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同时提起吗?可以,合同诈骗案件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
·公司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有哪些注意点?一、境内和境外股权转让所得的纳税义务如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企业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结婚登记程序分为这几个部分
结婚登记程序分为这几个部分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
·商业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商业险理赔范围有哪些商业险包含医疗保险、意外险、重疾险、车险等等,不同种类保险的理赔范围是不一样的。例如,商业医疗保险,承保范围通常包括医生......
·一、醉驾致人轻伤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致人轻伤的判罚标准是什么?醉驾致人轻伤的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个月以上六......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有哪些?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有哪些?关于如何处理好破产清算中职工安置,一直都是企业破产案件中的重要问题。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中,......
·在我国入职不满7天发工资吗
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您在生活中可能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自己找到工作以后,工作没几天就觉得不太适合自己,想......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可以由劳动合同来证明,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自己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来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保险诉讼时效届满后怎么办?
保险诉讼时效届满后怎么办?刑法追诉时效是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果父母一方没有支付抚养费,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可以选择协商和诉讼的方式解决。这类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一般来说,民事诉讼都是有一定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