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了户口会自动改吗?

离婚了户口会自动改吗?派出所不会自动更改婚姻状况。按照户口和婚姻登记方面的相关规定,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该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文书到派出所申请更改。1、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2、证明文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等。二、离婚后户口本必须变更吗一般情况下只要离婚后,婚姻状况有变化,都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进行户籍信息的信息更改。并且办理手续简单,只要提供的材料齐全,就可以当场办理,在变更婚姻信息的时候,办理人要提供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由已婚变为离婚的,携带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经过法院离婚,还需要的民事调解书、已生效的判决书。三、离婚了户口怎么迁出来1、《户籍登记条例》对户口迁出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2、离婚户口迁出办理(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二)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如果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后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在离婚时需要将婚后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平均分配的,双方也是可以选择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那么在离婚后双方也是需要携带离婚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宜宾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四川宜宾加大对城市建设力度,建成区面积越来越大,一些原来郊区的农村变成了商品房。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土地被占用的情况在所难免。农民失去......


·哺乳期员工辞退怎么补偿?
      一、哺乳期员工辞退怎么补偿?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能。警察扣车是为了事故的责任认定
      能。警察扣车是为了事故的责任认定,只要发生了事故,现场不能当场确定责任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60罚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60罚多少?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具体罚多少钱,应当是按照违法经营所得的倍数来进行计算。商标侵权的罚款标准是根据侵权情节确定的......


·父母未结婚小孩抚养费多少
      父母未结婚小孩抚养费多少抚养费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在离婚时归属于哪一方?
      今年,我国的新婚姻法出台,对于就婚姻法中的内容作出了跟股东贴合实际的完善和更改,其中有部分引起争议的条文。婚姻是双方的关系,绝对不允许混入第......


·一、一般喝三瓶啤酒算醉驾吗?
      一、一般喝三瓶啤酒算醉驾吗?算,喝3瓶啤酒后,一般在三小时到内都会是醉驾,三个小时后是酒驾,这与体重和饮酒后经过的时间、代谢功能等有关。通过......


·刑事案件流程及时间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流程及时间是什么?刑事案件流程及时间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人民检......


·高空抛物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抛物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对高空抛物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


·无债权债务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无债权债务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一、双方婚生女__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元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