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腾退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腾退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腾退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房屋腾退一般理解是房屋使用权人没有合法理由占有使用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利要求使用权人搬离房屋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房屋腾退一般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到法院进行起诉。当国家需要统一收回的时候,你就需要腾退,当然国家会给你补贴。一般情况下,腾退后的房子是不拆的,另作它用,如果房子是要拆掉,就是动迁了。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可见,我国将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2、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粹盈利为目的,进行相关建设的土地,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见,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只有乡镇企业用地才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性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能入市。3、宅基地排除在经营性建设用地之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申请,用于自住,不能建商业住房。也就是说,宅基地只能自用,而不能进行经营。另外,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建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民不能将宅基地用于入市流转。2007年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这一条款将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并列,俗称“五类经营性用地”。无论是征地制度改革,还是产权交易制度改革、建立集体土地市场,其前提条件:1、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明确集体土地产权代表。为此,需核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确集体土地所有者代表、土地使用者,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权益;2、量化土地资产,将土地资产量化到每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真正体现农民个人的土地产权份额;3、明确农民住房的私有产权,颁发房屋产权证,显化农民对自己宅基地及住宅的财产处置权利和收益分配权利。对于生活在农村的村名,若是经营性质的土地被国家征用,此时不管是拆迁还是腾退,都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对于在腾退之后不愿意支付赔偿金的,此时可以选择书写民事诉状,然后起诉要求落实腾退工作的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侦查羁押阶段会见权规定是什么?
      侦查羁押阶段会见权规定是什么?侦查羁押阶段会见权规定是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


·直接证据的含义是什么,哪些是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的含义是什么,哪些是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在法官审理案件事实的时候,通常会发挥巨大的作用,他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无需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一、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如果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是员工享受年休......


·公安机关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公安机关是一个国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担负着侦查刑事案件和人民安全的义务,它是国家依法建立的,所以公安机关自然是依......


·父母离婚时法院如何确认监护权?
      父母离婚时法院如何确认监护权?法院按照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确定孩子的监护权,这就是说,对于未......


·广西办理醉驾致死怎么判刑
      广西办理醉驾致死怎么判刑广西醉驾致死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结合情节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醉驾本就是一种禁止的行为,即使司机是在没......


·一、老人订立遗嘱是单方行为吗?
      一、老人订立遗嘱是单方行为吗?订立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不需要他方承诺即可成立。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


·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一、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看驾驶人员主观上和客观行为当中是否......


·最新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对盗窃行为定罪处罚的时候,原则上是要求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才行。不过,要是属于入室盗窃、多次盗窃等特殊情况,此时定罪对数额基本就没有什么要求......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放弃继承还用还债吗
      关于遗产债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仅仅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债务,对于这部分债务,即使如今公民已经去世,但也是要用其遗产进行清偿的......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富豪夫妻如果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才是最合理,具体如下:《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