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间接故意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间接故意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形态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刑 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行为 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即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中具体的犯罪行为。至于行为是否实行完毕,不影响犯罪未遂的成立。第二,没有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危害结果。这是区别犯罪未遂与既遂的主要标志。第三,没有发生危害结果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这一特征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区别开来。因为在间接故意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是持一种放任态度,当法律上的危害 结果发生时,则已成立犯罪既遂犯罪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同属犯罪故意的范畴。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从认识因素上看,二者都明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看,二者都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二者不同之处在于:(1)从认识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2)从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有观点认为,明知结果的必然发生而持放任态度时,也应属于间接故意。我们认为不存在行为人认识到结果必然发生而加以放任的情况,因为放任是对危害社会的结果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其前提是危害结果存在发生与不发生这两种可能性时,只有如此,行为人才可能存在发生也可以不发生也可以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和过失的相同之处:二者都是预见到了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不同点是:间接故意是在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采取的态度是放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漠然,认为发生危害结果也无所谓,采取这种放任的态度,漠视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间接故意,而过失犯罪是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是轻信可以避免。在主观上,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二者的区别就在于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不同。由于这种态度的不同,对社会的危害就不同,所以,在量刑上过失犯罪就比间接故意轻一些。综上所述,对于简介故意犯罪是放任犯罪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以是属于犯罪既遂的一种基本形态,是不存在犯罪未遂的形态的,所以在司法量刑当中,会坚持罪刑法定的原则,对嫌疑人会按照犯罪既遂来进行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罪犯开庭会通知家属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未成年人犯罪开庭的必须要通知家属到场;如果是成年人犯罪开庭的一般不会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


·当兵时交的五险一金退伍后怎么办?
      当兵时交的五险一金退伍后怎么办?五险一金是企业为员工办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总称。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了在职员工必......


·根据相关规定怎么申报著作权?
      根据相关规定怎么申报著作权?一、根据相关规定怎么申报著作权?申报著作权的流程如下:(一)申请及提交需要的材料1、申请表一套(1)作品名称、......


·合同纠纷诉讼法院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纠纷诉讼法院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纠纷不涉及财产纠纷的诉讼费标准是每件50元至100元。2、涉及财产纠纷的,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一、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


·法律对重婚同居怎么处罚
      法律对重婚同居怎么处罚一、重婚同居怎么处罚对于重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扣个税吗,如何缴纳?
      在日常生活中的我们的很多行为已然构成了间接纳税。对于个人来说,只有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所以了......


·产品有质量问题去哪检测
      产品有质量问题去哪检测一、产品有质量问题去哪检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般都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比如各地省市的质量检验监察所。《建筑工程质量......


·夫妻哪些债务为单方债务
      夫妻哪些债务为单方债务一、夫妻哪些债务为单方债务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
      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一、哪些情形是胁迫婚姻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胁迫,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