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建筑工程司法审计申请书提交后司法审计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司法审计申请书提交后司法审计流程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司法审计的含义
  司法审计是案件管辖的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采用审计手段对有关会计事项进行审查。目的在于发现犯罪、证实犯罪和惩办犯罪,准确公正地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司法审计属于专项审计。
   二、司法审计的流程
  司法审计是司法人员在办理经济案件时,应用专门技术方法,通过对案件资金运用规律的分析,从会计资料中收集会计证据,证明与资金相关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在解决案件中的会计问题时,指派或聘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对会计问题进行判断和验证,并作出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诉讼活动。
   (一)司法审计范围
  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的司法会计鉴定的范围,实践中,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提出司法会计鉴定:在侦察过程中,侦察人员对有关会计资料无法解释;在计算犯罪数额时,需要会计核算原理和方法;侦察人员对有关会计资料证明案件事实的认识有分歧意见;案情复杂,涉及的会计资料众多;告人提出有正当理由的申请,要求指定进行司法会计鉴定;被告人的辩护人有正当理由的提出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其他需要司法会计鉴定的事项。
   (二)司法审计业务的流程
  司法审计是侦察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按诉讼的有关规定进行。司法审计的程序是否合法,将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根据实践中形成的惯例和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司法审计一般要经过审计的指定、进行鉴定和作出鉴定结论三个必要的程序。
   (三)审计的指定
  审计的指定包括审计的指出、选用司法会审计人、发出审计通知书和送交审计材料等内容。司法人员在决定审计并选择好司法审计人员后,和聘请的司法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定审计通知书,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四)进行审计
  司法会计审计人员接受审计任务后,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审计,不得将审计资料带出指定地点。司法审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分析、检查送检的会计资料;检查被告所在单位的会计资料。如果需要从中调取有关的凭证,应由侦察人员进行,而不能由司法审计人员直接调取;司法审计人员还可参加侦察活动中的勘验检查,并在勘验检查笔录中注明;询问被告人。在询问过程中,应有侦察人员在场,有侦察人员主持进行询问,司法审计人员不能单独询问被告人;要求进行笔记鉴定。对于提供的会计资料有涂改伪造的痕迹,司法审计人员为了明确责任,以利进行正确的判断,可要求司法人员对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笔迹鉴定;要求司法人员提供新的资料。在鉴定时,发现审计通知书中所列问题仅靠提供的材料不能作出判断时,可要求侦察人员提供有关的其他资料。
   (五)作出审计结论
  司法审计人员在进行上述活动后,运用专业知识对案件中的会计问题进行推断评判,作出司法审计结论,出具司法审计报告。根据分析论证结果,结合委托审计的内容,作出财务事实性结论。结论只能回答事实问题,不能回答法律问题,结论一般包括:财产使用权转移的事实及金额,财产所有权转移的事实及金额,财产灭失的事实及金额,经营数额和获利数额等。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建筑工程司法审计申请书提交后司法审计的流程,现目前,建筑工程很容易出现事故,特别是资金链一旦断裂,那么受损伤就不仅仅是建筑施工方,如果要避免建筑工程项目出现被司法审计的情形,就必须得将建筑工程项目的每一笔账都清楚的做好,以防止被审计现象的出现。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诉讼无人伤交通事故时效是多久?
      一、诉讼无人伤交通事故时效是多久?无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的时效期一般是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


·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我国的个体户有很多,在经营个体户之前,需要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确定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在要求的范围内经营规定的商品。个体商户也是我国的一......


·渎职罪怎么办
      渎职罪会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十岁老人车祸有没误工费?
      六十岁老人车祸有没误工费?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了老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我国司法鉴定援助怎么申请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在法律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在进行诉讼时可能会需要司法鉴定,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


·一、因醉驾造成自己受伤严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因醉驾造成自己受伤严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按醉驾处理根据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抚恤金是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经济补贴,抚恤金的发放不像......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
      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就慌不择路,不知道接下来自己该做什么,甚至还有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逃逸。这样不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同......


·国家赔偿丧葬费法律规定是怎样计算的
      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法制也在加快进程,人们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在增强,在生活中,有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侵犯权益,这样的......


·担保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担保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担保追偿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