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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查封资产处理程序是什么?

非法集资查封资产处理程序是什么?1、对移交的资产梳理确认后,工作组要组织公、检、法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拟处置资产工作方案,并广泛听取非法集资参与人意见,确定资产处置方案。确因参与人员过多,无法全面听取的,由非法集资人按一定比例选举出的代表参与。2、定清退组织。各工作组负责清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非法集资参与人相对集中的基层政府或单位应当协助工作组开展清退工作。3、制定清退方案。每一个案件都要制定具体的清退计划和方案,明确清退时间、清退比例、清退程序等。清退方案需报请市善后处置协调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4、发布公告。各工作组在清退前应通过各种方式发布清退公告。清退公告应明确清退对象、清退时间、清退地点、清退比例、清退要求等内容。5、组织清退。由各工作组按清退方案组织清退,非法集资参与人持有关手续按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清退。为保证资金安全,可委托经办银行在清退前打印好各个集资参与人的清退资金存款单。二、非法集资中哪些财产需要追缴?公安机关应最大限度地追回资产,做到应缴尽缴。下列资产应依法全部追缴:1、非法集资人所有的全部涉案资产,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其它单位、个人占有、使用的非法集资人的资产;3、非法集资人转移、藏匿的资产;4、非法集资人的债权;5、非法集资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非法集资人的出资人、主要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的经济利益;6、非法集资协助人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咨询费、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佣金、提成等;综上所述,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受害人最关心的是否可以拿回集资款,这个涉及到个人利益。办案机关会冻结查封相关财产,等刑事案件审理完结后,下面就要处理这些财产,统计受害人情况制订清退方案,按照比例返还非法集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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