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3、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4、出版者享有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创作作品比较多的应该是公民了,当然法人和其他组织也有创作的时候。针对不同主体创作出来的作品,在对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上要求不同。而要是对作品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依法其保护期是不受限制,不过在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上,最多也就是作者死亡之后的50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一、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1、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量刑处罚规定具体......


·国家征收土地政策是什么
      土地对我们尤为重要,在中国几千年的农耕经济时代,有多少辈人干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事。土地给予我们一切,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土地的。但是,历史的......


·自由软件版权有哪些保护的权利?
      自由软件版权有哪些保护的权利?一、自由软件版权有哪些保护的权利?自由软件版权保护的权利有以下几点:(一)发表权软件的所有人有权根据自己的......


·2023立功的能减刑多少
      一、立功的能减刑多少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一、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当事人就借款纠纷举证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


·离婚小孩抚养费到几年?
      无论是实际抚养小孩的一方,还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其实也不会一辈子都要抚养,法律中对父母抚养子女都是作出了时间要求的。那其中离婚小孩抚养费......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成立条件?一、什么是非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只需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法律没有限定合同的具体形式要......


·合同法中商业合同附随义务是否合理
      一,合同法中商业合同附随义务是否合理《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


·诬告陷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有人的地方就会产生人性的纠结,就会犯错误和被惩罚,电视剧里有句说烂的台词:诬告反坐。这说的是一种叫诬告陷害的法律现象,经典古装剧的必备桥段,......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期限需要多久?
      虽然双方离婚,可是孩子还是自己的亲骨肉,为了让孩子健康的成长,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就成了一种责任和义务,抚养费是子女生活支出的保障但绝不是永久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