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工程建设中使用商标侵权产品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商标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或者依照商标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构成侵犯商标权的判定标准(一)没有经过原商标注册人同意而擅自改动,产品也没有更换或者用差不多的产品来混淆消费者的,即运用了和原本的商标无差或者只改动了一点点,但并非完全不一致的商标。经过验证,有侵权嫌疑的,都属于侵权行为。(二)直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三)伪造或者是制造和太气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相类似的产品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假冒伪劣的商标标识,都是属于侵犯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知”通畅按照正常人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是否能发现侵权行为。建筑单位对这个有举证责任,就是建筑单位必须要证明自己使用产品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就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二、侵犯商标权的处罚《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实际上使用商标侵权产品的这种行为在现实生活当中是很常见的,例如大家平时不以为然的购买盗版产品,该盗版产品实际上就涉嫌侵权行为,但商标侵权产品能在市场上流通,就是因为有人愿意购买,建设单位最好在使用之前要留意一下该产品的合法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起的起始时间与条件?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起的起始时间与条件??????民事诉讼一般是发生在普通的公民和公民之间,和其他主体之间,因为一些问题的误会或者是意见不一致造成......


·邻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邻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您都知道,征地是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做出的决策,作为公民,我们应当支持政府的决定,积极响应政府政策。作为政府,在......


·对方欠钱不还人不见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人不见怎么办?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去派出所报案警察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找不到人......


·正当防卫有什么条件吗?
      一、正当防卫有什么条件吗?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


·开车逆向行驶能躲过吗?
      每个国家对于交通的规定都是不同的,我国规定在道路上驾驶应该靠右行驶,并且有分很多的车道,左车道以及右车道,每个车道都有规定的行使方向,如果说......


·数罪并罚最多不超过多少年?
      数罪并罚最多不超过多少年?一、数罪并罚最多不超过多少年?依据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后管制的期限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刑期不超......


·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
      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色彩,不是必须请求保护色彩的。即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色彩,不属于法定的专利权必须保护......


·私募基金能做民间借贷业务吗?
      私募基金能做民间借贷业务吗?一、私募基金能做民间借贷业务吗?2015年11月底,中国基金业协会在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中首......


·商号权的性质是什么
      商号权的性质是什么在权利类型上,商号权无疑属于私权利。但对于商号权的性质如何界定,学术界的观点并不统一,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观点:(一)知识......


·追尾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否赔偿?
      追尾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否赔偿?追尾对方全责的事故原则上不会赔偿误工费的,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除非事故的车辆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