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金扣税吗?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金扣税吗?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要扣个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1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第2条规定:“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税应注意什么问题1、关于工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金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问题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工资所得与经济补偿金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2、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金的个税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也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目前国家税法尚没有特别的规定,经向税务局了解,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不享受员工因劳动合同解除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的优惠待遇,应当按照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3、关于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对此国家目前亦没有特别之规定,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故应当提醒员工的是,如果员工希望一次性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则其个税交纳的可能较多,如果分月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则个税交纳的相对较少。劳动合同法上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则必须要支付规定标准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劳动者存在违法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条件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条件是什么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3、因......


·伤残军人抚恤标准是什么?
      军人这个职业是神圣光荣的职业,每一位军人付出的牺牲是一般人难以比拟的,很多军人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意外,通常都会受不同程度的伤残,将......


·在我国女方处于怀孕中起诉离婚吗?
      在我国女方处于怀孕中起诉离婚吗?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一、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和拓展,政府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用途给予适当的补偿。其中青......


·公安机关道路交通误工损失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安机关道路交通误工损失评定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


·名誉权应该怎么赔偿多少
      名誉权应该怎么赔偿多少1、《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软件著作权登记日期的查询是怎么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日期的查询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这种事情是有时间限制的,通常由公民个人开发的软件在当事人去世满50年以后,软件著......


·敲诈勒索罪要求取得财物吗
      敲诈勒索罪要求取得财物吗一、敲诈勒索罪要求取得财物吗?敲诈勒索罪不要求取得财物,敲诈勒索是行为犯。只要有敲诈勒索的行为就可以依法定罪。《......


·嫌疑人不认罪应该怎么办?
      嫌疑人和犯人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嫌疑人只是还是被怀疑的阶段,还没有达到犯人的地步要收处罚的程度。只是有这方面的可能,可能是这个案件杀人动机最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