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缺陷产品质量侵权纠纷管辖范围怎么确定

缺陷产品质量侵权纠纷管辖范围怎么确定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二、正确选定产品质量诉讼当事人产品责任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在因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即原告,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受害人一般是指不合格的缺陷产品的购买者和消费者,特殊情况下也包括第三人。赔偿义务人即被告,主要指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可以提请法院将其追加为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其追偿损失。受害人不能抛开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而直接向运输者或仓储者求偿。如果受害人不能准确判明缺陷产品到底是在哪个环节出现的,可以在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中选择其一作为被告,也可以同时对二者起诉。综上所述,对于存在产品缺陷的质量问题,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是属于侵权行为的,而确定管辖范围的原则就应该根据侵权行为的诉讼范围来进行确定,也就是应当在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场签了合同可以毁约吗?
      商场签了合同可以毁约吗?一、商场签了合同可以毁约吗?不可以毁约,毁约是需要追究相关违约责任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1、?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


·坊子区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
      坊子区属于山东潍坊市的东南部,属于山东省潍坊市的市辖区,近日来坊子区的各行政机关在官网上公布了事关民生的一些相关信息,坊子区当地的市民们想要......


·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
      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一、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四部分组成,答辩状的内容包括了首部、正文......


·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很多求职者在进入新单位时处于弱势,得不到保障,付出多,回报少。一、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必须要知道5个原则1、遵守法律在签订合同时要遵守法律的政策和......


·最新侵权法条有哪些
      最新侵权法条有哪些最新侵权法条有哪些《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诈骗14万判几年
      诈骗最是14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一、遗嘱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嘱能否撤销?
      一、遗嘱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嘱能否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遗嘱载明了赡养义务的,而遗嘱继承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


·票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票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什么??票据在商业交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明,票据往往是非常有效的一种凭证,往往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票据进行非法用途,那么......


·一、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有区别吗?
      一、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有区别吗?1、从属标准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一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承揽合同关系承揽......


·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一、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