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二、转移财产的应对方法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1、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2、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3、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4、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法院会给予追究。
  
  虚构的债务是不真实存在的债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但是债务是否是虚构的需要证据证明。
  
  夫妻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就会存在共同财产,因为共同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所以在离婚时,应当平等分割,即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但是应当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为了保证公平,就不应当存在故意转移财产、恶意制造债务的情形出现,否则就会被处以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一、外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不是属于法定继承者。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征地补偿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维护相关的公共利益,对某些地方进行征收,同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由于......


·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一、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首先在离婚案件开庭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离婚案开庭不去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如何处罚?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如何处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的处罚是接受到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还有行政拘留隐患,还存在着事业单位当中的各级监察机关......


·盐城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盐城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盐城征地有自己的补偿标准,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地区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况且征地补偿标准还有根据知道的土地类型来......


·离婚孩子每月抚养费多少比较合适
      现在社会中,因为夫妻不和,很多家庭都面临离婚的问题,那么就会牵扯到很多问题,比如孩子的每月抚养费应该为多少。为了减少对抚养费的纠葛矛盾,法律......


·行政复议打架斗殴是否可以申请
      行政复议打架斗殴是否可以申请打架斗殴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年轻人群体当中,一般对于打架斗殴会按照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条......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的是哪些?
      现在互联网的应用可以说非常普遍,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人们已经离不开网络。尤其是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网络购物,这的确是非常方便。有些不法分子利用......


·宣告婚姻无效概述
      宣告婚姻无效概述宣告婚姻无效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即认定为自始不存在。自实行无过错离婚之后,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便很少发......


·注册商标权需要多少钱?
      注册商标权需要多少钱?1、纸质申请收费标准(按类别):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2、接受电子发文的......


·什么人具有遗产继承权所谓继承权主体
      什么人具有遗产继承权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