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时诉讼时效中断起算点是什么?

起诉时诉讼时效中断起算点是什么?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消失之日起重新开始起算诉讼时效,只要是能引起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出现,那么就得从中断事由消失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原来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具体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任何一个时间点,只要是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任何一个法定事由出现,那么,已经计算的诉讼时效就会无效,为了保护权利人的权利的实现,此时权利人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会从中断事由消灭之日重新开始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专利权期限是多长?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它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根据......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第一和第二次的结果一样吗?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第一和第二次的结果一样吗?一般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两次工伤鉴定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工伤鉴定是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两次鉴......


·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一、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


·留置权占有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哪些
      留置权占有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哪些想必很多人对法律中的留置权比较陌生,但是它却时时刻刻在我们的周围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那么,什么是留置权,留......


·车祸伤期误工时间应该怎么确定
      车祸伤期误工时间应该怎么确定一、车祸伤期误工时间应该怎么确定?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


·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进一步推进,新建筑的建起,需要拆迁的房屋越来越多,......


·未付股权转让款解除协议的后果是什么?
      未付股权转让款解除协议的后果是什么?我们知道,股权是可以转让和变卖的,股权转让有相关的规定,在股权转让的时候,转让双方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财产处理: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财产处理:1、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2、其他财产:LG柜机空调、长虹液晶电视、海尔洗衣机、海尔冰箱各一台归......


·法律上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成立分公司流程一、名称核定: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具体讲的是什么?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具体讲的是什么一个公司的治理是需要各种制度来实现,我们都知道公司是治理公司的主要依据法律。这么看来熟悉掌握公司法就显得尤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