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词有三部分组成,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1、前 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2、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3、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辩护人:年 月 日二、无罪辩护同时做最轻辩护可以这样做吗?法律允许辩护人同时作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虽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但是法庭在主持控辩双方针对定罪问题辩论后,仍然需要主持双方针对量刑的问题进行辩论;辩护律师在发表无罪辩护的同时,也可以针对案件的量刑发表辩护意见。《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法条意思很明显:《刑诉法》给法庭设定了一项义务,审理案件时,任何与定罪、量刑的有关事实、证据,法庭都应当主持调查、辩论。具体怎么调查,怎么辩护,请看《刑诉法解释》的规定;《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调查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刑事实。在我国这样的司法制度下做无罪辩护的成功率确实是微乎其微的,可法律当然也不能直接取消这种无罪辩护机制,存在无罪辩护也是为了杜绝冤假错案。法律上没有禁止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体现在同一刑事案件中,但这样的辩护方案是有些法律风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根据责任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债可分为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区分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债务可适用......


·认定重婚罪要什么证据,重婚罪证据如何收集
      随着婚外情的普遍增加,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的证据也成为普通大众关心的焦点之一。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婚罪要什么证据?在确定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后,就......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生产并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


·单位受贿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一、单位受贿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酌定量刑情节酌情从轻或减轻吗
      酌定量刑情节酌情从轻或减轻吗一、酌定量刑情节酌情从轻或减轻吗酌定量刑情节不是从轻也不是减轻处罚,而是由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根据已经收集到......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三条,......


·一、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关于2013年1月1日之前生效的裁判申请再审期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原则上应以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的规......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司机在十字路口逆向行驶掉头怎么处罚?
      司机在十字路口逆向行驶掉头怎么处罚?一、司机在十字路口逆向行驶掉头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


·非法持有毒品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本罪的对象为毒品,即本法第357条所规定的鸦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