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协议离婚后减少抚养费可以吗?

协议离婚后减少抚养费可以吗协议离婚后可以减少孩子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育费子女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变更,是指父母双方离婚时已经协议确定或经判决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或母任何一方要求增加抚育费或者给付抚育费的一方提出要求减少或免除抚育费。关于子女抚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离婚时,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决定的抚育费数额,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抚育费不足或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特殊的情况,因此必然要对其抚育费进行变更。所以,法律允许变更抚育费,但必须依法变更。(一 )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二)符合法定事由,法院应予支持。 变更抚育费必须有法定事由,法院才能给予支持。其法定事由有以下几种情况: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仅有此法定事由还不够,还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给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持。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其实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其收入等方面进行规定,其支付的方式以及支付的时间点都是需要明确的说明,如果存在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等问题,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为孩子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条文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条文有哪些?一、医疗纠纷的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医疗过错、侵权与赔......


·发生交通事故去哪里起诉
      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其实很多人为了能够有效的维护自身利益,往往会毅然决然的选择向法院起诉,但此时却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去哪里起诉,要是无......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  辽宁省鞍山市......


·一般老人痴呆如何立遗嘱
      一般老人痴呆如何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因此,要判断老年痴呆人所立下的遗嘱是否有效,......


·最新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新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最新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十四章 居住权第三百六十六条 ......


·如何聘请一位专业律师
      如何聘请一位专业律师当你被思绪纷乱的商务活动困扰时,当你对琐碎的家庭纠纷烦恼时,当你为突如其来的诉讼措手不及时…你需要聘请一位律师,一位精通......


·怎么确定关于寻衅滋事凶器?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凶器,寻衅滋事凶器应从两个情况予以确认:  一、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


·网络侵权责任人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网络侵权责任人的确定规定是什么?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特别是高铁建设,已经居于世界领先水平。铁路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


·房屋交易因程序
      房屋交易因程序不当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许多人图方便省事,对于一些程序并未足够的重视从而影响到了交易的结果,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需要哪些程序......


·离婚协议抚养权有用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有用吗?离婚协议抚养权有用,该种协议就是双方当事人自己予以签订的,法院是尊重这样的一种协议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男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