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中出现肌肉萎缩能不能评残?

一、交通事故中出现肌肉萎缩能不能评残?
  
  肌肉萎缩可以评定为伤残的等级的,但还是要看肌肉萎缩严重的程度;
  
  
  1.工伤伤残的劳动能力标准: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残疾人证》的四级相当于部分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等同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肌肉萎缩是指横纹肌营养障碍,肌肉纤维变细甚至消失等导致的肌肉体积缩小。多由肌肉本身疾患或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所致,病因主要有:神经源性肌萎缩、肌源性肌萎缩、废用性肌萎缩和其他原因性肌萎缩。肌肉营养状况除肌肉组织本身的病理变化外,更与神经系统有密切关系。脊髓疾病常导致肌肉营养不良而发生肌肉萎缩。肌萎缩患者由于肌肉萎缩、肌无力而长期卧床,易并发肺炎、压疮等,加之大多数患者出现延髓麻痹症状,给患者生命构成极大的威胁。
  
  二、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6 个月= 40816 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50 个月×2551 元 =12755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10 个月×2551 元=25510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0816 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27550 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0 元=193876 元。
  
  三、评残是怎么样的一个流程?
  
  1、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
  
  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
  
  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
  
  4、政审
  
  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四、工伤评残注意事项:
  
  1、评残要掌握好时间,一般伤情不需要再看门诊时就可以去评残;如果伤到颅脑或神经,起码需要6个月至1年后再评残;有内固定的需拆除内固定后才能评残,拆除内固定后需康复一二个月后再去评残;
  
  2、评残项目要填齐,不要漏了项目,一般伤情需要做两项,一是伤残鉴定,二是停工留薪期鉴定,如果截肢或截瘫的需要申请安装假肢鉴定,如果伤情严重无法自理的需要申请长期护理依赖鉴定。
  
  3、如果有内固定的,需要拆除内固定才可以评残,如果医生开具证明,内固定无需拆除,那内固定不拆除也可以评残,但拆除内固定的费用就无法报销。
  
  4、如果有神经损伤需要做肌电图检测,颅脑损伤导致精神障碍的需要做精神方面的鉴定,性功能有损伤的要做性功能检测,将检测的结果一并提交,以免劳鉴委遗漏隐形损伤。
  
  5、不要过早的评残,一定要等治疗终结了才去评残,评完残后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按正常程序将无法得到赔偿,如果要得到赔偿,还需要申请旧伤复发、再续治疗或医疗期延长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自己的伤情特别严重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申请评残的,而且评残的标准就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所以,任何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没有评起等级肇事方也同样要赔偿当事人的所有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
      在我国,根据法律要求,办理很多业务流程都要用到结婚证,比如办理去国外拜访探望亲友,亲人过世后引发的财产继承的问题,购买或更换保险等跟身份信息......


·浙江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浙江中小企业众多,有的企业缺乏管理,安全事故频出,对于受伤的职工来说,进行工伤鉴定非常有必要。劳动保障机构发放的工伤鉴定书中,会明确具体的工......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在建筑工地上施工,为了保障施工双方的权利,建筑公司会与施工方签订一个合同,但是在合同中有很多条文是需要有法律......


·私人借钱借条怎么写法庭生效
      私人借钱借条怎么写法庭生效一、私人借钱借条怎么写法庭生效?借条借款人:出借人: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元人民币(____圆人民......


·购房违约金赔偿最低标准是什么?
      购房违约金赔偿最低标准是什么购房违约金赔偿是没有最低的标准的,只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同意即可,但是是有违约金是有最高的标准的。1、当事人以约定的......


·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
      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一、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写一下根据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决......


·单位犯罪构成中止的条件有什么?
      单位犯罪构成中止的条件有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


·一、夫妻所开的公司财产混同是什么意思?
      一、夫妻所开的公司财产混同是什么意思?财产混同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与他人的财产混合,从而模糊其作为产权人的属性,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


·因为疫情不上班工资怎么办?
      因为疫情不上班工资怎么办?因为疫情不上班工资应当按照平时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正常的发放,没有发放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要求用单位支......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