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破产法关于管辖权是如果确定的?

企业破产法关于管辖权是如果确定的?
  
  一、企业破产法关于管辖权是如果确定的?
  
  1、关于地域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办事机构的,是指债务人注册地。
  
  2、关于级别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第五条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第六条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第八条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核对以下情况:
  
  (一)债权的真实性;
  
  (二)债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
  
  (三)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第九条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企业在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上,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提出破产申请,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需要明确的是,在企业申请破产时需要对债务情况进行清偿,并且需要根据一定的清偿顺序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2023预备犯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预备犯承担哪些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


·车辆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车辆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


·逆向行驶两电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众所周知,逆行的本质是在道路的左侧行驶。机动车是被明确严格禁止逆行的,而对于非机动车则没有明确的条例禁止逆行。那么当非机动车逆行中发生相撞事......


·刑事判决书送达给谁
      判决书以形式为例大约几部分,述讼参与人的基本信息,诉讼程序,认定的事实。认定这些事的证据。法院对于各方观点及法律适用问题的论述,确定的刑罚等,庭......


·入室抢劫判多少年 入户抢劫未遂如何量刑
      入室抢劫判多少年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专门规定入室抢劫罪,而是将入室抢劫行为被作为抢劫罪的一种情节加重犯。对于入室抢劫行为,仍然定位抢劫罪。刑法......


·在哪里办协议离婚的手续
      协议离婚的手续与诉讼离婚的手续不一样,另外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也不同。对于离婚夫妻而言,选择不同的方式离婚就需要先搞清楚此时到哪里去办离婚......


·新交规肇事损害护栏逃逸处罚是什么?
      新交规肇事损害护栏逃逸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


·公证员回避义务的法定情节有哪些?
      公证员回避义务的法定情节有哪些?公证员回避义务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


·警察藏匿证据属于什么罪
      警察是司法工作人员,警察藏匿证据属于徇私枉法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


·寻衅滋事主犯从犯量刑有区别吗?
      寻衅滋事主犯从犯量刑有区别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主犯和从犯在判刑上是有区别的,主犯要承担寻衅滋事全部的犯罪,而从犯可以从轻、减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