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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就是在继承中存在争议的财产,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诉讼标的作为当事人争议并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对象,在具体民事案件中应根据什么标准予以识别,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学者争论最激烈的理论之一。对于诉讼标的的识别,主要有三种学说,即传统诉讼标的理论、新诉讼标的理论和新实体法理论。目前从整体上看,新诉讼标的理论,也即以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确定诉讼标的的理论,在理论界已占据统治说的地位。二、诉讼标的、诉讼标的额等因素的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司法机关在对相关继承诉讼的案件进行受理和处理时,首先要对诉讼标的进行明确,即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法律纠纷的财产进行认定,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对相关财产进行处理,一般来说,还应当首先进行司法调解,就有关继续财产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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